开关柜元器件 /材料的变更,在不需要试验验证的情况下(开关柜元器件和材料的结构、类型、材质不变,技术参数和性能不低于型式试验报告确认的相应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且不使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可由生产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确认批准并保存相应记录,CQC在监督时核查,必要时做验证试验。
不论是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确认批准关开关柜元器件/材料的变更,还是向CQC提出开关柜元器件/材料变更申请,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开关柜元器件/材料,生产企业应核实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并留存或提供证据:对于其他开关柜元器件/材料,生产企业应核实其相应自愿性认证证书(如CQC自愿认证)或试验报告的有效性并留存或提供证据。
若开关柜元器件/材料的变更需要试验验证(如关键元器件/材料的结构/类型/材质改变,或者关键元器件/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低于型式试验报告确认的相应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或者关键元器件/材料的变更导致成套设备电气结构变化等),或者关键元器件/材料的变更虽不需试验验证、但生产企业不具备技术负责人或者缺乏自行确认批准上述变更的条件及资源,则应向CQC提出变更申请。
开关柜元器件/材料的变更,在已有的Ccc型式试验报告中确认过的母线、绝缘支撑件、壳体,若结构、材质、尺寸以及性能相同,在该生产企业其他适用的认证产品中可以通用。 对于获证后开关柜元器件/材料的制造商(生产者)名称的变更,可由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确认批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开关柜元器件和材料,以相应有效的C证正书信息为依据:其他开关柜元器件和材料,应核实其更改前后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工商变更证明。生产企业需留存相应的变更批准依据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