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低压配电箱, 在优先采取规定的单字母符号、双字母符号和辅助文字符号的前提下,可补充有关双字母符号和辅助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应按有关电气名词术语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中规定的英文术语缩写而成。同一设备若有几种名称时,应选用其中一个名称。
住房低压配电箱,当设备名称、功能、状态或特征为一个英文单词时,一般采用该单词的第一位字母构成文字符号,需要时也可用前两位字母,或前两个音节的首位字母,或采用常用缩略语或约定俗成的习惯用法构成;当设备名称、功能、状态或特征为两个或三个英文单词时,一般采用该两个或三个英文的第一位字母,或采用常用缩略语或约定俗成的习惯用法构成文字符号。因I、O易同于1和0混淆,因此,不允许单独作为文字符号使用。
住房低压配电箱,在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基本文字符号、辅助符号以及它们的组合。而在基本文字符号中,应优先选取单字母符号。只有在单字母符号不能满足要求时,才选用双字母符号。基本文字符号不能超过2位字母,辅助文字符号不能超过3位字母。辅助文字符号不能单独使用,也可将首位字母放在项目种类的单字母符号后面组成双字母符号。
住房低压配电箱,当基本文字符号和辅助文字符号不够用时,可按相关电气名词术语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规定的英文术语缩写补充。文字符号不适用于电器产品型号编制与命名。文字符号一般标注在电气设备、装置和电器元件的图形符号上或近旁。